教育部“民族语言智能分析与安全治理”重点实验室
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相关规定,成立教育部“民族语言智能分析与安全治理理”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第二条 教育部“民族语言智能分析与安全治理”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与评审机构。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以保证学术委员会从相关领域的不同学术角度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工作内容实施有效指导。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 1名,委员人数为11-15名左右。
第五条 因工作需要,教育部“民族语言智能分析与安全治理”重点实验室主任可对学术委员会组成进行个别调整。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 指导实验室确立学科布局、研究方向和研究规划。
2. 指导重要科研课题的立项和研究。
3. 审定开放课题指南和评审开放研究项目申请书。
4. 评估实验室科研人员的科研进展及科研成果。
5. 审查和建议实验室的年度学术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实验室的年度学术工作总结。
6. 通过学术交流、资料共享等多种形式支持实验室的研究工作。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 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到会学术委员不得少于学术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 根据工作需要,学术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集会议。
3.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得到参会学术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通过。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学术委员会活动费用列入实验室开支。
第十条 本章程自学术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教育部“民族语言智能分析与安全治理”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2023年06月